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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在东莞街头碰瓷 短短4个月“碰”走了12万

发布时间:2019-06-23 来源:东莞新闻网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袁小燕)开车不慎撞到骑单车的行人,送医路上却被“交警”以扣车或拘留为由建议私了。不少司机便在该“交警”的建议下出钱私了。近日,三名被告人因为犯敲诈勒索罪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

  假交警获取司机信任

  东莞中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8日19时许,被告人张名科、华杰麟驾车行至东莞市厚街镇厚新路附近的一条小路时,华杰麟先拿着一部专门用于作案的手机下车,独自骑一辆共享单车伺机作案。当被害人张某驾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张名科驾驶小汽车缓慢行驶阻挡张某,张某见状超车时,骑自行车的华杰麟突然冲出来,假装被撞到。然后华杰麟自称耳朵受伤,需要去医院治疗,并打电话给其同伙假装报警。同伙冒充的交警通过电话恐吓张某要扣车,让张某给钱私了。华杰麟向张某索赔10000元人民币,张某于是给华杰麟转账了10000元。得手后,华杰麟离开,与张名科汇合后逃离。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间,被告人张名科、华杰麟、毛玉芳等人在东莞各地,以同样的手法,伺机作案多达11宗,敲诈勒索金额累计12万多元。直到其中一名车主报案,才揭开了这伙罪犯的真面目。

  为什么碰瓷这么多宗都能够成功?最关键的还是因为有同伙假扮交警,而且电话号码也显示122,获取了司机的信任。

  6月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告人张名科、华杰麟、毛玉芳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合伙以“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东莞中院依法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两年九个月到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连带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遭遇车祸车主及时报警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张名科等人利用车辆“碰瓷”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不仅对“碰瓷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还会扰乱交通秩序,危害小车司机的人身、财产安全。

  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车主首先要冷静下来。良好的开车习惯、正常车辆维护和“宁让三分不抢一秒”的交通意识,是避免交通事故最好的法则。“不管遇到多么紧急的情况,及时拨打120对伤者进行抢救。切忌抱着侥幸的心理,双方私了,反而容易陷入被敲诈勒索的境地,构成肇事后逃逸的风险。及时报警处理,让警察尽快到现场来,辨清事故责任。”法官强调说。如果想要避免被碰瓷,在车上装个行车记录仪就好,即使遇到碰瓷,也有视频证据,无需惧怕。

  法官分析,张名科一案中,多名司机被碰瓷的主要原因,是离开了案发现场,在送伤者的路上被恐吓和敲诈。还有惧怕麻烦、私了的心态,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加上张名科等人在实施“碰瓷”的过程中,还假扮“交警”对被害人进行威胁。但是真实情况中,交警是不可能在电话中直接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的。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会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才定责的。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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