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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合谋骗走他800万?这笔糊涂账谁能算得清

发布时间:2019-06-13 来源:东莞新闻网

  东莞阳光网讯 (全媒体记者 蔡先艳)今天(6月13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公开审理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曾某手持两张借条,将自己曾经的铁哥们温某及其妻子告上了法庭。但被告温某却称,相应款项实际借款人是案外人黄某,曾某手中的借条是其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出具的。这其中到底有何“弯弯绕绕”?

  8年前借贷上千万 至今仍有约800万未还

  原告曾某向法庭陈述,2011年10月,温某因需要资金周转,找自己借贷1100万元,借贷期限约定为1个月。当时,曾某正与人合伙经营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于是曾某让公司的业务员先后分三笔向温某账户汇入了1088万元。考虑到温某是自己的发小,而且两人关系一直非常要好,曾某承诺只按照当时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但是,温某并没能按时还本付息,在曾某的追讨下,温某于2012年变卖了三套房产和一辆汽车,归还了部分本金约300万元。2017年7月14日,温某又出具了两张借条,一张金额为50万元,另一张金额为750万元。今年,追债无果的曾某将温某夫妻告上了法庭要求还本付息。

  被告:借款另有他人 面对暴力追债被迫写下借条

  在法庭上,被告温某辩称,相应款项实际借款人是案外人黄某,黄某只是利用自己的账号收了一下款,就将钱全部取走了。黄某也是原告曾某和被告温某的发小,三人一直关系非常亲密。但是,自从发生这笔借款后不久,黄某就失联了。黄某的弟弟因为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活动现已被追究刑责,黄某借贷的这笔钱有可能已被其弟挪用。温某还陈述,原告自2013年起,一直以暴力追债的方式对其家庭进行骚扰,并数次对其本人暴力相向,为此,被告曾多次报警。原告所持有的两张借条就是被告在这种情况下被迫写下的。

  原告:从未胁迫被告签借条

  原告曾某辩称,原告一直都是正常追债,从未胁迫对方,而且从银行交易流水清单可以明确看出,1088万元的借款都是打到了被告的账户上。被告温某、案外人黄某跟原告曾某是发小,曾经是铁哥们,这是事实。据原告调查,一直以来,温某和黄某都有经济往来,黄某欠了温某很多钱且无力偿还,在温某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他们二人编导了这样一起骗局,骗取原告的借贷款以填补资金漏洞。

  第三人:公司已将债权转给原告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庭追加了案涉的某小额贷款公司为第三人。第三人称与被告温某的借贷关系成立,借款明确是借给被告的,现公司已将债权转让给原告。至于被告温某与案外人黄某之间的交易,第三人不知情。

  法院归纳本案焦点为:第三人与被告温某是否成立借贷关系;若第三人与被告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原告是否取得债权;被告出具借条是否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若被告与原告债务成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我们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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