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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2019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可以预申报了

发布时间:2018-12-27 来源:东莞新闻网

  日前,东莞市倍增办发布《关于组织2019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预申报的通知》简称《通知》,市倍增办将开展2019年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工作,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动态调整,适当增加试点企业名额,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提请申报。

  申报企业可分成长类和规模类

  按照规定,申报的企业可分为成长类和规模类。其中,规模类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其2018年度税收贡献、营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200万元、15%和10%,利润总额为正数。

  而成长类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足2亿元,且其2018年度税收贡献、营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100万元、20%和15%,利润总额为正数。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018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且自愿申报名誉试点企业的,其税收贡献和利润应为正增长。申报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此次遴选目标重点为东莞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所申报的企业需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同时,申报的企业需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

  此外,《通知》还提及,若企业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等六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亦或企业具备其他符合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创新性要素,同样可视作具备成长驱动因素。

  《通知》还明确,申报企业企业在莞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的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若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网上申报时间截至今年12月31日

  据《通知》显示,此次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镇(街)倍增办时间由园区、镇(街)倍增办自行确定,纸质材料汇总上报市倍增办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抓紧时间申报。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以自愿为原则,自行登录“智造东莞”网(http://www.imdg.gov.cn),新用户要先注册成为“智造东莞”用户,进入2019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系统,完成线上申报操作。

  其中,企业需登录“倍增计划”相关专项栏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和量化指标表,并上传有关材料附件。经市倍增办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下载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纸质申报资料双面复印并完成签字盖章;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到辖内倍增办,由其统一汇总上报市倍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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